星期六, 11月 17, 2007

支持?不支持?

今天收到一則朋友傳來的電郵,內容有關明光社籌募經費的事宜‧同意我朋友所說,我們都只是人,都不可以以上帝的名去審判任何人‧人的工作是傳道,只有上帝才可以審判‧

電郵內容如下,支持不支持,請自己衡量‧

Subject: FORWARD:大眾們,請向明光社說:「不!」
明光社,香港一個自以道德標準的機構。這機構自成立以來,一直將一系列基督價值觀為標準的觀念強加於全港各層面之上。其對:裸露、性愛、同性戀、性工作,甚至最簡單的賭博這類行為極為敏感,只要該組織認為不能接受的,就會大力地對其作出排擠、打壓、歧視。明光社會連群結隊的方式向政府發起一連串的投訴,以達至其目的。最為引起社會關注的有,之前中大學生報事件。另外,該機構又曾試過以頭版登報方式,以極為抹黑的手法去排擠同性戀及同性戀之性行為。又曾對有裸露之藝術品以投訴的方式取締.......這些行為,絕對可以說是,為眾人的思想及社會加上一條無形的「貞操帶」,你願意接受嗎?

若你是教徒,或許你也會覺得現今社會很多問題,或許某程度你會支持明光社的做法。但有些事情作為教徒的你請你清醒。基督最大的彰顯,是祂的愛。你們相信主,是很個人的事情。「因主之名」只是你們基督徒常用的說話祈禱的時候所用,但這句說話希望你們不要濫用,一句「因主之名」不是就代表基督徒有了上帝的權柄,可以足以用任何方法去審判他人。作為基督徒你們要做的,是彰顯你們主的愛......作為基督徒的,相信看到這裡你會明白。

若你不是基督徒,就更簡單,我們作為沒有宗教信仰,或不是基督信仰的,我們絕對有自由思想,我們可以選擇自己的生活。現在為何要接納這機構強加的「貞操帶」?為何我們要被剝奪某些權利?香港國際都市,為何不能將多種文化融合?思想開通,闊寬眼界,接納不同層面的文化應該是作為二十一世紀或未來我們應該要做的事情。

最近這機構為了購買旺角一所833萬元的物業作為研究中心而向大眾籌募經費,據該機構說現在已經籌得百多萬,還有四百多萬要在12月中籌得。先前曾經舉辦過捐款一千送四張戲票的活動。而最新的捐款活動是希望每人捐款一百或以上,再多找五個人做同樣的事。住在香港的你,你應該知道,現在社會需要的,不是一套價值觀,而是實實在在的幫助。如你有善款,倒不如捐去能夠幫助香港生活困難的人們手上。捐給一個只懂製造社會「貞操帶」的機構,怎樣也說不過。

無論怎樣,我們實不應該再繼續支持明光社這機構的所有行動。大眾,請向這機構說聲:「不!」

陳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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