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亦稱六七左派工會暴動、五月風暴,當時參與者稱之為反英抗暴,1967年5月6日於香港爆發。香港親共的左派在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下,展開對抗英國殖民政府(港英政府)的暴動。事件由最初的罷工、示威,發展至後期的暗殺、放置炸彈。結果五十一人直接在暴動中死亡,另外超過八百人受傷。
1967年5月,位於九龍新蒲崗大有街的新蒲崗塑膠花廠發生勞資糾紛。
5月5日,工潮開始惡化。部分工人阻止工廠出貨,場面緊張。
5月6日,防暴警察到場戒備,但在廠外工人不但沒有散去,還與在場警察發生衝突,廿一名工人被警方逮捕,還造成多名工人受傷,聆訊後更有8人被判入獄。工會代表前往警署亦被扣押。
5月7日,工人、工聯會代表與其他支持者上街集會示威。示威者仿照中國大陸文革的做法,手持《毛語錄》,高喊共產黨口號。警方施放催淚彈及木彈驅散示威者,拘捕127人。
5月11日,新蒲崗塑膠花廠工潮演變成暴動,工人聚集在新蒲崗街道外,與警察對峙,又用石頭和玻璃樽襲擊警員。警察開槍鎮壓。當局鑑於事態嚴重,於當晚宣佈東九龍實施宵禁,所有後備警員取消休假候命,事件中有百多人被捕,並造成兩人受傷。
暴動到十月之後方纔稍為平,以上資料及有關餘下日子所發生的事故詳細資料,請查閱以下維基網址:
六七暴動
我,暴動中出生,亦於11日宵禁時份安全送抵家中‧
1 則留言:
生於亂世有種責任,搞好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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